《打詐專法》三讀通過!以馬內利法律事務所帶您看懂防詐新制度與權益保障
重點解析與實務指南:政府、企業與民眾該如何應對?
📜這條新法律是在幹嘛的?(前言與立法宗旨)
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了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(以下簡稱「打詐專法」)!這代表台灣正式跨入「從源頭擋住詐騙、對壞人加倍重罰」的新法制時代。
過去遇到詐騙,大多只能靠警察跟檢察官在事後辛苦追查。但現在詐騙集團手段越來越科技化、國際化,單靠後端追捕根本抓不勝抓。
因此,這次打詐專法特別強調「公私協力」,直接要求金融、電信、網路廣告、第三方支付、電商、網路遊戲這「六大產業」必須負起防詐職責!同時,政府也大大提高了對詐騙集團的刑罰,並幫被害人鋪好更快速的「討錢」管道,希望能落實「少接觸、少誤信、少損害」的減害目標。
🛠️跨部會聯手:誰負責管什麼?打詐專法把各主管機關的權責劃分得非常清晰,大家分工合作築起防詐大網:
📜這條新法律是在幹嘛的?(前言與立法宗旨)
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了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(以下簡稱「打詐專法」)!這代表台灣正式跨入「從源頭擋住詐騙、對壞人加倍重罰」的新法制時代。
過去遇到詐騙,大多只能靠警察跟檢察官在事後辛苦追查。但現在詐騙集團手段越來越科技化、國際化,單靠後端追捕根本抓不勝抓。
因此,這次打詐專法特別強調「公私協力」,直接要求金融、電信、網路廣告、第三方支付、電商、網路遊戲這「六大產業」必須負起防詐職責!同時,政府也大大提高了對詐騙集團的刑罰,並幫被害人鋪好更快速的「討錢」管道,希望能落實「少接觸、少誤信、少損害」的減害目標。
🛠️跨部會聯手:誰負責管什麼?打詐專法把各主管機關的權責劃分得非常清晰,大家分工合作築起防詐大網:
| 主管機關類型 | 主責單位 | 負責的防詐範疇 |
| 中央統籌 | 內政部 | 負責整體防詐政策訂定、法規規劃與跨部會督導。 |
| 金流防線 | 金管會、農業部、交通部 | 管轄銀行、郵局、農會信用部及**虛擬貨幣平台(VASP)**之防詐措施。 |
| 通訊防線 | NCC(通訊傳播委員會) | 管控電話門號實名制、海外高風險漫遊卡與人頭門號。 |
| 數位網路 | 數發部(數位發展部) | 管理 FB/Google 等網路廣告平台、第三方支付、網購電商與線上遊戲。 |
| 司法打擊 | 法務部 | 負責詐騙案件偵查、起訴、沒收犯罪所得與刑罰執行。 |
🧠 六大領域如何「從源頭擋住詐騙」?
1. 金融機構與虛擬貨幣業者(VASP)
📌人頭帳戶及時控管: 只要發現存款帳戶、電子支付、信用卡或虛擬貨幣帳號有異常,業者可以直接加強身分查核、暫停交易、限制提款,甚至直接拒絕開戶。
📌紀錄保存與通報: 身分驗證與交易紀錄至少要保存 5 年;接到警方通知時,要立刻建立聯防並凍結相關資金。
📌被騙資金快速退還: 以前要追回被扣押的錢非常漫長,現在如果警示帳戶內還有被害人匯入且沒被提走的錢,經警方確認後可以直接退還給被害人,大大縮短求償時間!
2. 電信業者(電話與門號管制)
📌落實實名制: 辦門號必須親自出示身分證件,沒有重新核對登記,絕對不能隨便過戶轉讓。
📌黑名單限制: 如果曾因涉詐被斷話,3 年內在同一家電信公司最多只能辦 1 個門號;公司負責人如果想用不同公司名義重複多辦,也會被擋下。
📌海外漫遊與預付卡控管: 提供海外國際漫遊前要比對入境紀錄;外籍人士買預付卡,如果已經出境或逾期停留,門號會直接被限制或停用。
3. 網路廣告平台(FB、Google、YouTube 等)
📌必須在台灣設法律代表: 境外大型廣告平台必須指定台灣的律師事務所或法人作為法律代表,負責處理官方文件與法令遵行。
📌刊登廣告要實名認證: 刊登廣告必須經由數位簽章等技術驗證廣告主的真實身分;若廣告有使用 AI 生成或深偽(Deepfake)技術,必須明確標示!
📌沒即時下架要「連帶賠償」: 知道是詐騙廣告必須馬上下架。如果業者放任不管導致民眾被騙,平台業者要跟詐騙集團一起賠償被害人的損失!
4. 第三方支付、電商與遊戲業者
📌第三方支付對高風險客戶要加強 KYC 身分審查,必要時延後撥款或拒絕服務。
📌電商與遊戲公司對疑似詐騙的帳號要立刻暫停服務,並與政府建立情資共享。
📌檢警依法調取資料時,業者必須在 3 天內提供,並妥善保存紀錄。
⚖️ 業者免責條款(善良撒瑪利亞人條款): 配合政府打詐的業者不用擔心被客戶告!只要業者是為了配合防詐法律或警察辦案,因而暫停客戶帳戶或給出資料,免除業務保密責任,也不用對客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💣溯源重懲:詐騙集團將面臨哪些嚴懲?
新法對重度詐騙、集團化詐騙開重罰,絕不寬貸:
✅騙越大、罰越重(鉅額詐欺加重刑責):
📌詐騙金額達 500 萬元以上: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3,000 萬元以下罰金。
📌詐騙金額達 1 億元以上: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3 億元以下罰金!
✅三人以上、設境外機房加重:
3 人以上共犯且利用海外機房者,刑責直接加重二分之一;發起或控制詐騙組織的主謀,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3 億元以下罰金。
✅想減刑?先「把錢吐出來」:
詐騙犯自首或認罪,必須自動繳出所有犯罪所得才可以獲得減刑;如果進一步供出上游主謀,才有機會獲免除其刑。
📌沒收所有不法財產與提高假釋門檻: 只要有證據證明是犯罪賺來的財產一律「擴大沒收」;假釋門檻提高到必須服刑滿 3 分之 2(累犯要滿 4 分之 3),再犯者更實施「三振條款」禁止假釋。
✝️ 被害人保障:政府如何幫你討回公道?
📌165 專線全面升級: 24 小時 165 反詐騙專線功能升級,除了通報與諮詢,還提供心理輔導與轉介服務。
📌優先幫被害人拿到賠償: 檢察官在給予被告「緩起訴」時,會優先要求被告賠償被害人;如果詐騙犯不賠錢,檢察官會直接作為求重刑或上訴的依據。
📌打官司追錢「暫免裁判費與執行費」: 被害人向詐騙犯提告民事賠償、附帶民事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查封財產時,可以暫時不用繳裁判費與強制執行費,減輕被害人的二次負擔!
✝️以馬內利法律事務所小提醒
法律制度在更新,防詐工具在升級,而以馬內利法律事務所始終是您最堅實的後盾,無論是企業防詐合規還是詐騙求償救濟,我們都準備好了!邀請您將這篇文章分享給身邊需要的親友或企業夥伴,一起用法律力量遠離詐騙威脅!